秦王政二十一年,四月下旬,立夏刚过,安陆县天气一日热过一日。蝼蝈在繁茂的草丛里鸣叫,蚯蚓从土中钻出,家家户户的菜圃里,王瓜生长,苦菜开花,一副繁夏盛景。
而位于县城的官寺区,空气中也散发着烦躁不安。
县狱中,狱吏狱卒们神情紧张地在牢狱外站岗,每个半个时辰就要派人进去巡视一番,因为里面关满了还未判刑的犯人。
天气炎热,牢房空间狭小,散发出难闻的味道。这百八十名案犯,或者说看上去普普通通的百姓,此刻都愁眉苦脸地坐在稻秸上,为他们曾做过的事而后悔。
狱卒们则在议论纷纷,光靠自己这十多人,看住他们就不太容易,那个小亭长,是怎么带着五个人就把整个里的人都抓住的?
一墙之隔的大堂上,县丞也在忧心忡忡地看着令吏们拿着律文争论不休,心里则暗暗骂道:“都怪那湖阳亭长,只是让他去找一个被掠卖的女子,却将整个里的人都抓回来了,这下让我如何收场!”
此时,距离震惊全县的盲山里事件已经过去月余。
这起案子牵扯人员众多,所以从县丞到令吏,安陆县的法官们花了半个多月的时间,熬了许多个通宵,才把被掠卖女子的籍贯,盲山里众人的罪行、过错都一一厘清。
但最难办的事情还在后面,盲山里众人在里吏带领下,多次收买来历不明的掠卖女子,并相互包庇,在黑夫亭长调查时恶意围堵,甚至有杀官亡命的意向,这些罪行是洗不掉的。
但这样一来,问题就出现了,该怎么判?轻判还是重判?
“既然罪行已经明了,依律照办便是。”
狱掾喜的态度明确,照章办事!
但县丞依然有些犹豫。
“喜君,此事与寻常案件还不同,关乎百八十人性命,不可不慎啊。”
喜正色道:“县丞,秦律里,从未有过因犯罪者人数众多,而从宽处置的先例!当年商君执政变法之初,有公族不奉法而私斗,被惩处者数以百计,杀得人头滚滚,渭水色赤。今王九年时,嫪毐谋逆,其本人被车裂夷族,其舍人数千人,也统统罚没家产,迁之于蜀郡边远之地……”
“数千人尚且罚之,何况百余人?”
“安陆区区小县,哪能与商君、大王相提并论。”
县丞带着些商量的口气道:“狱掾,除了几名主犯外,其余人等,可否按照自首来算,减轻其罪责?”
“县丞,盲山里诸人根本没想着自首认罪,只是煽动他们杀官逃亡的里监门被射杀后,才在黑夫亭长的威慑下束手就擒而已。”
喜依然寸步不让,既然证据口供显示众人并非自首,那便不能网开一面!
在他看来,执法和违法的碰撞,只有输赢,没有怜悯!
县丞说服不了这个固执的下属,气得跺了跺脚。他很清楚,若是一板一眼地按照律法来,还不知要死几人、罚几人。
到时候,这个案件必将震惊南郡,甚至惊动廷尉,成为今年全国最典型的大案。他这县丞非但不会受到褒奖,还会因为治下不严,普法不善,导致出了这么大的窟窿,遭到参劾,就算不受惩罚,也会在履历上留下尴尬的一笔。
正因如此,判决才一拖再拖,县丞请示了郡丞,那边却迟迟不回复消息,真是要急死人了。
好在,待到四月快结束时,南郡的命令终于姗姗来迟。
县丞没想到,郡上的回复,竟然和喜是意见一模一样,就四个字:
必惩不贷!
原来,南郡这些天也没闲着。根据安陆县被掠女子的供词,郡丞从江陵城里派出了几名干练的令吏,顺藤摸瓜,最终在竟陵县将专门拐卖年少男女的一伙人一网打尽,曾经诱拐了鸢鸢的那个“老妪”也在其中。
在突击审讯后,郡丞才愕然发现,原来这个团伙是一个家族作案,其触手竟遍布南郡。与过去几年间,南郡各县上百起人口失踪案有关。失踪的多是少年少女,女子被卖到穷乡僻壤,男子甚至有被卖到魏国、楚国去为奴的!
竟然涉及到人口外流!这还了得?于是郡丞在判了那些拐卖者全体死刑的同时,还决定发文书到安陆县,要求将此案办成死案!办成典型,以告诫全郡百姓!
既然郡上也是这么说,心有点软的县丞便无可奈何,他仰天长叹一声后,便让狱掾喜等人抓紧给犯人们定罪。
……
“盲山里里正,身为里吏,知法犯法,包庇里人,与掠卖者暗中往来,带头收买女子,并多次强、奸女子鸢,何论?”
厅堂内,令吏乐负责记录,因为涉案人员太多,他们必须先把每个人的罪名定下来,再送去给县丞宣读。
狱掾喜负责厘定罪犯的刑罚,他虽然将秦律倒背如流,但为了精确不犯错,还是得在堆积成山的律令里找出《盗律》《杂律》来,按照相应的律条判处。
“盲山里里正峰,罪大恶极。按照《盗律》第九条,掠卖人,磔;知人略卖人而与贾,与同罪。其罪当死,再加上强、奸等罪名,当判车裂!其家眷明知里正犯法而不告发,还协助拘禁被卖女子鸢,也当连坐,罚没财产。男子斩趾,为城旦;女子黥面,为隶妾!”
乐连忙记下来,又对着下一个名问道:“田典何论?”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