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八百九十七章验尸
殿中侍御史苏元贞,弹劾蔡持正持心不正,矫饰枉法,欺君罔上。
整个审案过程的目的,不是纠正法律存在的问题,而是为了打击异己!
现在诸事已然落定,请托之人已然得到惩处,但是请问:
其一,蔡确的审讯是否存在瑕疵?
此案中的几个疑点并没有得到澄清:司农寺官员高在等,这个人为何轻轻放过,没有详加审讯?
从各路证词上看,大理寺并没有收受贿赂,只是言语上相互请托,这固然是有罪,但是量罪是否过重?
其二,此案的判决到底错了吗?现有另一种剖析方法,按照这种剖析,将此案中各项罪名进行区分条列,分别裁定,是否可以认为此案判决,从一开始就并没有大错?
其三,如果此案的判决并无过错,那么这一大堆请托的“标的”,是不是自然就不存在?
那么蔡确牵连这么多人,造成这么大的案件,事情涉及到两个宰相和他们的儿子,十多人追官夺职,算不算牵连过广,攀索太苛,造成的影响过大?
部分官员如正确判决的韩忠彦,是否因此受到了冤屈?
这是不是御史台主次颠倒,轻重不分,过分打击?
那么请问,御史台的相关人员,应不应该受到惩处?!
此案受到处罚的当事人,无一例外,都是旧党,而生造出此次大案的周清,蔡确,都是变法的新派。
请问这次审理真的公平吗?真的没有党争的意味掺杂在其中吗?朝野天下,对这个判决结果,能真心信服吗?!
请托包庇,固然是错误,但是用后一个错误去纠正前一个错误,难道后一个错误,就不是错误了吗?
奏疏上达,被赵顼直接留中,只有小范围的人知道,算是按下了这件事。
开什么玩笑,大宋官职一个萝卜一个坑,一人多职叠房架屋,但那也只是为了发俸禄论京序而已。
所以苏元贞这个殿中侍御史,只是虚衔,只能作为朝官身份的象征,而不是真有什么谏议之权。
苏元贞想钻这个空子,当然不行。
奏章虽然留中,不过在内殿屏风之上,赵顼还是特意写下了“苏元贞”三个字,过了两天,又在后面加上了“骨耿”二字。
而蔡确仍然屡率言事官登对,要求重谴吴安持,赵顼予以了否决:“子弟为亲识请托,不得已而应之,此亦常事,何足深罪!”
蔡确还在坚持,最后赵顼恼了:“卿辈但欲共攻吴充去之,此何意也?”
直接封还了蔡确的奏章,并且下诏:以后再遇到类似案件,采用剖析法,将复杂的罪行分开细化成单罪,然后量定每一个犯罪实施者,在每一项罪行中的主从轻重,最终数罪并罚。
这是对御史台的敲打。
人生如戏,都是演技。大宋皇帝为了表示自己虚怀纳谏,对言官那真是异常的包容。
但是你们跳的时候,可不可以跳得艺术那么一点点,而不是跳得太过分?
最后还得老子替你们遮掩?!
“言者乃已。”
然而才了结一起大案,另一起更大的案子又爆了出来。
六月的开封,骄阳高照,热气袭人,所有人都汗流如雨。
苏颂正在大堂处理政务,就听司理参军慌忙来报:“国子博士陈世儒婢女,告发陈妻李氏忤逆大案。”
苏颂抬起头:“是咒骂还是殴打?”
司理参军惊恐地禀报:“是……毒杀。”
苏颂大吃一惊:“人伦大恶?快将状纸和审理记录与我看。”
司理参军将卷宗送上:“大尹,都在这里。”
苏颂将卷宗打开,只扫了一眼:“立即发火签,拿人!”
案情不是一般的严重,而且又牵扯到了一个宰相。
陈世儒,是前宰相陈执中,与小妾张氏的独子!
陈执中去世后,家宅不宁,甚至惊动过赵顼,赵顼特地诏令张氏入寺院为尼。
陈世儒长大成人后,将张氏从寺院里接回家中奉养,按常理理解,陈世儒应当尽力侍奉生母才对。
但陈世儒与张氏自幼分离,没什么感情,也并不孝顺,迎接张氏回家仅仅是装点门面而已。
前几年,陈世儒外放舒州太湖县知县,因不愿意在外地作官,一心谋划回返京师。
而媳妇与婆婆是天敌,陈世儒的妻子李氏守在京中,经常与婆婆口角,因而怀恨在心,曾多次对侍女们说:“博士一旦持丧,我一定重赏你们。”
不久之后,张氏就莫名其妙地死了,陈世儒因母丧而顺利地返回京师开封。
陈家一名奴婢,逃到府衙,揭发陈世儒与其妻李氏,谋杀生母。
开封府立刻将陈家人尽数锁拿,分别隔离审讯。
口供很快收集起来,陈妻李氏承认,虽怨恨其母,时有咒骂,但并未明言用毒。更不曾亲自加害。
奴婢们供称,自己希图主母的赏赐,给陈母下了毒,但是事前并没有告知主母,乃是自己私下所为,当时也未致死。
而陈世儒,更是坚称此事子虚乌有,自己的母亲乃是心疾暴病而亡,此乃奴婢不服主家,恶意诬告。
案情重大,苏颂入宫请见赵顼,要求开棺验尸。
苏颂是天下闻名的大孝子,当年因拒绝草诏李定任命,被赵顼贬往浙江的时候,在渡江时遭遇大风,眼看船只就要倾覆。
船上诸人纷纷跳水逃生,唯独苏颂不忍心留老母在舱中,将所有行李全部抛入江里减轻船只负重,自己抱着母亲痛哭号呼,决定和母亲同生共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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