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百六十章改制
但是百年以来,制度繁复,机构重叠,很多不适合的旧政没有取消,而新制度又不断地出现,新法推行之后,此等现象更加突出。
祖宗解除了藩镇的势力,却允许开国功臣的子孙以“恩荫”世代做官,导致国家机构,既无定员、也无专职。
许多徒有其名而无所事事的冗闲机构和官员,充斥在政体当中,如同黄金当中杂进了土石,让官制失去了应有的价值。
其二则是莅其官而不任其职,官职在名实之间悖离、混乱。
大宋官制,源于割据时期,带有浓烈的小朝廷色彩。
那时候的知州多带军职,授进的时候或文或武,其实还是属于藩镇的格局。
官、职、差遣,俱用官名,再加上勋号,荣赏,内殿横行封官,使官制更加混乱。
而之后国家一直沿用,没有腾出手来梳理。等到空有其名的三省制度加入之后,官制不但没有厘清,反而更加混乱。
王相公主政期间,主张只要各个机构能恢复职能和作用,就算达到了改革的目的。
如司农寺、都水监等,已对革新发挥了重要作用,收到“董正官制之实”。
但是其实,还是“名不正,言不顺”。
以自己为例,在南海时的官职,全称应该是——崇仁保顺佐运宣德功臣,上柱国,苍梧郡开国公,保和殿大学士,特进,太子少保,知交州军州事,权南海四路转运使。
这么大一堆的称呼里边,其实只有最后两个才是正经的官职。
而且在大宋,这样的情况是普遍现象。
比如苏元贞的本官是殿中侍御史,差遣是郑州知州,结果他拿着自己定工资级别的本官,把人家真正负责弹劾工作的御史蔡确弹劾了一次,这就是职务不明造成的混乱。
因为殿中侍御史这个官职除了可以做本官,还能做差遣,朝中另有真正干这个差遣的人存在。
比如当年赵公大展雄风,弹劾陈执中去职,就是在这个差遣上。
而赵抃当时的本官,却又是翰林学士。
这就大宋冗官现象的存在现实,大量职务虚实间杂,给了很多人偷懒的空间,造成官员在其位不谋其政,互相推诿、扯皮的情况非常普遍。
而且官职不但名不副实,且官职之间的进阶,还达到惊人的三十七阶之多。
所有这些,导致一个下级部门,同时有几个上级管理部门存在,下头常常都不知道,到底谁才是真正的管理者。
甚至真正能有效管理的,一个都没有,有些下属工作多年,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上级是谁!
因此减少冗官冗政的弊端,提高朝廷的办事效率,这一场官制改革,必须进行。
怎么进行呢?其实也不难,将政令归还给相应的部门,恢复唐代三省制度,基本便可以将官制理顺。
大宋如今已经存在门下省,中书省和尚书省,但是都是寄托虚衔,安养元戎的地方,称谓“寄禄官”。
而真正的中枢政务,却另设了一个名目,称为“同中书门下平章事”,代替三省行使职权。
这依旧是小朝廷混乱的格局,已经不符合大宋如今的勃勃气象。
因此臣请改革官制,校勘《唐六典》,将之与如今大宋机构的职能进行参照划分,还政三省,恢复大朝廷的制度规模。
以尚书左、右仆射为宰相。左仆射兼门下侍郎,行侍中之职;右仆射兼中书侍郎,行中书令之职;借以发挥中书揆议、门下审复、尚书承行的职能,实际上权归于上;
同时,参知政事改称中书侍郎、门下侍郎和尚书左、右丞;
凡省、台、寺、监领空名者,一切罢去,使各机构有定编、定员和固定的职责;
许多机构或省或并,如三司,可以解构,归户部和工部;
审官院,可并于吏部;
审刑院,可划归刑部。
过去的“官”,仅用以定禄秩、序位著,与差遣发生很大的混淆。
此次改革,“还政于官”的同时,还可以“以阶易官”,将散官正名为本官,而原来的本官自开府仪同三司至将仕郎三十七级,整理合并成工资等级名称,作为“寄禄”之用。
两者互换之后,至少在名义上,大宋朝廷便恢复了汉唐之制。
这些大概就是历史上赵顼元丰改制的全部内容,换汤不换药,导致行政效率没有提高,比过去还显得拖沓。
所得的好处,仅仅是节省了两万缗的行政开支而已,但却是以行政效率更加底下为代价,因为其本质没有得到改变。
为了避免这些问题,苏油在奏表中写明,其一,唐朝至今已然数百年,即便是最强盛的开元时期,人口,经济规模,生活方式,社会结构,今日与之相比,都发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变化。
改制的根本目的并不是为恢复旧制而恢复旧制,而是要更好地为新朝服务。
因此在校勘《唐六典》的同时,还需要将大宋如今的官制进行同步梳理,厘清两者间的关系,能平移的最好办,直接平移,其余的必须或增或减,保证满足一个前提的需要,那就是所有的事情,都要有人做。
第二就是事有大小经权,不能搞一刀切,比如中书的部门职能需要制衡监督,但是到了基层还这么搞,除了降低效率提高行政成本以外,一点好处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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